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校园DV大赛活动的通知
赣教社政函[2008]17号
为了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活跃校园网络文化,经研究,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网站“映山红”网站联合江西电信组织开展全省高校“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校园DV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二、活动内容:
1.作品内容:以迎奥运为主题,分四种类型征集作品:
(1)公益广告类:反映各项公益事业,突出“公”“益”;
(2)影视短剧类:题材包括新闻类、人物类、纪录类、故事类等;
(3)奥运心情,诉说奥运类:众人的奥运情绪,众说纷纭说奥运等;
(4)音乐剧、MV类:以音乐为主要表现手段,音乐可原创,亦可借用已有音乐。
2.作品要求:
思想健康、向上,充满青春气息,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
原创性、观念独特,形式新颖,勇于挑战表演和拍摄有较大难度的表现方式。
公益广告类作品要求有广告语,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构思。
时间长度:公益广告类3分钟以内;MV类5分钟以内;影视短剧类5-20分钟;其他类10分钟左右。
以普通话(英语及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作品以DV摄像机为主要拍摄工具,以电脑为主要制作、编辑工具。作品以DV形式或Flash(需视频播出)提交皆可。
三、参赛对象及形式:
1.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在校师生。
2.参赛形式:个人或自由组队参与均可。
四、活动要求
1.时间安排:即日起至5月中旬为作品征集阶段,5月中下旬组织评审,6月初评选揭晓,举行颁奖典礼。
2.奖项设置及评比细则
(1)综合类:根据作品的综合成绩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特等奖奖励笔记本电脑一台,一等奖奖励DV摄像机一台,二等奖奖励数码照相机若干台,三等奖奖励MP4若干个)。
(2)组织类:根据各高校及社团参赛作品数量和成绩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
(3)专项类:根据作品的专项成绩设立最佳影片奖、最佳创意奖、最具人气奖、最佳单项奖、优秀奖等。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社政处
200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