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社区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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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社区服务协议 0802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区命名为“江信社区”,以下简称“社区”。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条 本社区的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秩序维护由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cnDBI团队(学生社团)负责。

第三条 用户进行注册时,必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服务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经注册即视同完全接受本服务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社区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即为本社区的正式会员,根据本服务协议享有社区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服务协议最终解释权归cnDBI团队,社区任何管理人员所制定的一切规则不得与服务协议相抵触。

 

第二章 社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经社区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社区身份认证的用户即为本社区的正式会员,获得社区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用户在社区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的各项规定。用户若在社区活动中,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且最多不超过16个字符(8个汉字)注册,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无法显示的字符等特殊字符,否则社区将不予注册并有权删除。

第七条 社区提倡实名注册。如发现注册账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社区会员,社区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名人或学院老师以及工作人员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5)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八条 本社区同等级会员人人平等。

第九条 本社区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社区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 用户本人授权社区透露这些信息;

(二) 相关的法律及程序要求社区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第十条 本社区会员享有在各公开论坛发表言论的权利,若论坛中有特殊规定,或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十一条 本社区会员享有社区新开发的其他功能的使用权利,若新功能有特殊规定,或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十二条 本社区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各公开论坛的斑竹。

第十三条 本社区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社区新版。

第十四条 本社区会员有权依照程序发起对社区管理人员的投诉。

第十五条 本社区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本社区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十七条 严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十九条 严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第二十条 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二十一条 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二十二条 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二十三条 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二十四条 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第二十六条 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第二十七条 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三十条 禁止未经社区允许发布广告。

第三十一条 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三十二条 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三十三条 严禁在短时间内连续发布同一账号的多个帖子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三十四条 严禁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及侵害社区利益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处罚原则

第三十五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社区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利用社区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社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言论规则的,社区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十八条 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的,社区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社区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家司法机关。 删贴标准 为维护社区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标准。 凡帖子中出现下列内容时,社区有权做出删除处理:

1. 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 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

3. 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的

6. 攻击政府、政府官员的,攻击学院,以及学院老师的。

7.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8. 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公开个人隐私(含真实姓名、各类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地址 等)资料的

10. 破坏社区公共秩序的

11. 恶意灌水或张贴垃圾信息的

12. 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

13. 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14.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发表与栏目发表提示要求不符的文章

15. 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的

16. 侵犯他人版权的帖子,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17. 具有版权争议的帖子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四十条 本社区除因站务管理需要并已获得社区授权而由本社区管理人员发布的公告类帖文外,任何会员(包括社区各级管理人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社区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四十六条 本社区会员所发表(符合言论规则)的主帖,一经讨论回复即视为社区共同资源,若无特殊原因,社区原则上不接受任何个人及单位的删帖请求,但版权仍属原著作者个人。

第四十一条 本社区拥有将在本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附带版权声明除外)用于社区其他用途的优先权,包括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但用于平面出版等商业性用途时,社区将按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作者并使用前先知会作者。

第四十二条 本社区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四十三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一)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江信社区”或“jxcia.net”。

(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江信社区”。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社区的任何版权作品,否则本社区将保留按相关法律程序替原著作者追究侵权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权利。

(三)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责任声明

第四十四条 本社区会员之间通过社区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社区会员如因资料保管不妥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社区会员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社区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社区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通知社区会员的权利,并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时,不需对社区会员或第三方负责。

 

第七章 服务协议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第四十九条 社区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修改、修正,将会在社区重要位置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向社区提交取消其公民资格而停止使用社区的服务,如果继续享用社区的服务,则视为默认服务协议的变动。

第五十条 服务协议一经颁发,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动,须由网站管理部根据社区管理需要提出修改意见和草案,并经cnDBI团队批准通过后对外公布方能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服务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服务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服务协议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其他社区规则与服务协议有冲突的与本服务协议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第五十四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cnDBI团队 200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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